派出所工作方案 [派出所方案]
时间:2020-08-11 16:15:03 来源:雾女风情文摘 本文已影响 人
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向好,根据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安发〔2019〕51号)文件精神和镇安全生产会议部署要求,决定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特制订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单位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以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工业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出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院、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工地、沿街店铺、文物古建筑以及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为整治重点,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推动落实安装独立式感烟报警器、简易喷淋、电气火灾监测以及电气线路集中改造等技防物防措施,进一步提升全镇消防安全水平,为实现安庄“发展新高地城市副中心”的宏伟建设目标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镇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朱朝阳同志任组长,负责全面领导推进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工业企业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全镇工业企业电气线路进行全面摸底,重点对电气线路安装资质、敷设方式、保护装置等进行排查,及时发现电气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督促辖区内企业年内100%完成电气线路穿管敷设,推动安装智慧型火灾探测报警器、智慧型电气火灾监控装置、简易喷淋装置等物防设施,提高企业发现和消除电气火灾隐患能力。对电器产品销售和使用单位,施工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开展排查整治,同时加强所属行业单位监管,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二)开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组织全面排查,建立行业“一楼一册”整治工作台账。组织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部建立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底数清单”、“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确保逐栋过关。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
度,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依法查处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建筑,督促建设和使用单位结合改建、扩建工程,拆除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更换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外墙保温材料。要依法查处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开展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逐家摸清底数,做好登记造册,督促出租屋业主与租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严格落实“五个一律”要求:1、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依法查处。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采取责令“三停”、查封、查销相关证照、撤销行政许可、断水断电、拘留等强硬手段,严厉整治,务必达到“淘汰一批、查处一批、整治一批、提高一批”的效果;2、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一律依法整改;3、住宿10人以上的,年内一律按照标准完成加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落实房屋防火分隔措施,设置防火门等任务,以便控制火灾蔓延趋势;4、住宿30人以上的,年内一律按照标准完成安装自动灭火、火灾报警等消防设施任务,明确专人负责消防管理;5、楼内、屋内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一律依法清理。对危及安全且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厉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房屋产权单位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通力合作,通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重点做好以下5项工作:1、开展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治理。重点治理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或伪造牌证上路;2、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治理。重点治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5、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治理。未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进行劝阻或报告。未设置固定区域用于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并落实专人值守。未安排人员定期特别是夜间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五)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部署开展对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文化娱乐、宗教场所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二是迅速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三是村(居)民委员会要落实消防“网格化”管理责任,对辖区的人员聚集单位和场所逐一进行排查,组织辖区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召开一次
消防安全工作部署会;与单位负责人签订一份消防安全责任状和承诺书;督促单位组织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活动,最大限度的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开展一次应急处置机制培训和演练,切实提升单位员工火灾防控水平;督促单位及时对灭火器、室内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检查要推行“清单化治理”模式,对自查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全部列出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做到火灾隐患当天能解决的,一律不得过夜;对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依法处罚;对符合临时查封条件的,一律临时查封;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由当地政府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对不积极整改火灾隐患的,一律在主流媒体实名曝光,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倒逼隐患整改,震慑违法行为。
(六)开展沿街店铺经营与住宿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逐户摸清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及其消防安全情况,做好登记造册;督促辖区内沿街店铺年内100%完成电线套管敷设,整理杂乱无章的电气线路,要督促、规劝商家集中清理室内电线乱接乱拉现象。每栋合用建筑楼梯间与底层商铺要用实体墙(防火门)完全分隔、封堵到位,顶层住户不得占用、锁闭通道,楼梯间应能直通平屋顶。
(七)开展无证无照经营场所专项整治。以工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沿街店铺经营与住宿场所为重点,及时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对符合申请营业执照条件的、符合消防安全规范条件的,主动引导办证,规范主体合法化;对未经许可审批擅自开展经营活动的,特别是涉及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社会危害严重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关停;对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源头把控力度。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标准。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住房办不得报送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照,教育、民政、人社、文化旅游、人防等部门不得上报材料,批准开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社会福利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督促单位自查自改。督促单位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三)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制作发布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节目,加大对全镇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要在主流媒体设立曝光台,集中曝光火灾隐患,通过舆论监督倒逼隐患整改。
五、工作步骤
从现在开始到5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排查阶段(12月份)。结合实际情况,制订细化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利用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全镇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形成强大声势和舆论氛围。对照整治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逐个行业、逐个区域、逐个场所进行排查整治,建立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月至5月中旬)。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开展“清剿”行动,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要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用好用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法律手段,严格落实“真关、真停、真拘”的刚性执法要求,倒逼社会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动隐患整改到位。对重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
案“五落实”,并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对一般火灾隐患要在单位显著位置张贴限期改正等隐患整改法律文书,实现群众对火灾隐患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清剿”行动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惩治一批典型消防违法行为。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5月下旬月)。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已责令“三停”、临时查封的场所逐一复查。总结固化整治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整治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补齐短板,全面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二)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督促各企业、单位、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各企业、单位、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依法履行建设工程消防行政许可申报义务,保障场所安全、合法。在生产、使用、经营、
建设过程中,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维护保养设施器材、保障通道出口畅通、开展防火巡查等消防职责。
(三)建立督查检查制度。领导小组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督查检查,了解核实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四)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五)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被动应付、未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对工作开展不力,火灾“四项指数”不降反升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部门和单位,在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的基础上,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
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验收表
验收人员:验收时间:
附件2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登记表